申虎、申健、董璐璐、方福平、王丹丹、许昌市现代农业发展商会:
本院受理原告中原银行股份有限公司许昌劳动路支行诉你们金融借款合同纠纷一案,被告周钦在提交答辩状期间对管辖权提出异议,本院依法作出(2017)豫1002民初4400号民事裁定书,被告周钦在上诉期内上诉,现依法向你们公告送达民事上诉状。自公告之日起60日内来本院领取民事上诉状,逾期则视为送达。
特 此 公 告
二〇一七年八月十五日
承办法官:李会娟 联系电话:0374-3399020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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魏都区人民法院金融庭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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