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做好事失足坠井溺水身亡 遭拒赔家人起诉保险公司

  发布时间:2012-05-24 16:26:15


    做好事本应该嘉奖,可家住襄城县某村的村民闫某在做好事时,不仅丢了性命,所投的人身意外伤害保险也被保险公司拒赔。近日,闫某家人来到许昌市魏都区人民法院提起诉讼,要求渤海财产保险财产股份有限公司许昌中心支公司赔付闫某人身保险10万元。

    40岁的闫某心地善良,乐于助人,平时在村里口碑很好。 2011年8月1日,当天下着大雨,闫某出门时见本村低保户70多岁的闫大爷独自一人提着水桶要去井边打水,看到路面湿滑,闫大爷提着水桶时颤巍巍的,闫某便连忙接过闫大爷的水桶,帮其去井边打水。然而接下来发生的一幕却让闫大爷目瞪口呆,因下雨井边湿滑,闫某在打水时,一下失足跌入井中。被惊呆的闫大爷缓过神来,连忙大声喊村里人救命。然而当村里人将闫某打捞上时,因下雨井水太深,闫某已没了呼吸,最终经医院抢救无效死亡。

    处理完闫某丧事,其家人在悲痛之余,想起闫某曾于2010年10月30日在渤海财产保险股份有限公司许昌中心支公司投“人身意外伤害”保险一份,所保金额为10万元。想到闫某如今突遭不幸,其家人便带着村委会出具的闫某因帮人打水而溺水死亡的证明及闫某的投保合同来到保险公司要求支付保险金,不料,该保险公司却以种种理由拒赔,多次奔波无果后,闫某家人在来到法院起诉,要求保险公司履行保险合同。目前魏都区法院已正式受理此案

责任编辑:和忠    

文章出处:魏都区人民法院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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