基层法院作为维护社会公平正义的前沿阵地,如何确保做好党风廉政建设工作,打造廉洁、高效干警队伍,是当前和今后一个时期必须面对的新课题。严格按照中央和最高法院相关要求,把党风廉政建设主体责任和责任主体“学明白、说明白、做明白”,全面落实主体责任是做好党风廉政建设的有效途径。
掌握实质,把主体责任“学明白”。“学明白”是落实好主体责任的基础,是推动党风廉政建设的动力。首先,要弄清责任主体的内涵。十八届三中全会明确指出,各级党委(党组)要切实担负党风廉政建设主体责任,各级纪委(纪检组)要承担监督责任。作为基层法院,主体责任体现在院党组是党风廉政建设的责任主体,对党风廉政建设负总责,对反腐倡廉工作进行总部署。其中,党组书记作为领导班子的班长,要认真履行党风廉政建设和反腐败工作第一责任人的政治责任,管好班子、带好队伍、管好自己,做廉洁从政的表率。其次,吃透主体责任精神实质。作为基层法院党组,要切实领会中央精神实质,确保从思想上和行动上与党中央保持一致。明确党委(党组)是党风廉政建设责任主体,是党中央的重大决策部署,体现了共产党人世界观和方法论的有机结合,抓住了主要矛盾,瞄准了矛盾的主要方面,牢牢牵住了党风廉政建设和反腐败工作的“牛鼻子”,是党中央关于反腐败体制机制建设的一个创举,也是新时期党的建设理论的一个重大发展。再次,要掌握主体责任现实意义。在十八届中央纪委三次全会上,习近平同志对落实“两个责任”作了系统阐述,提出了具体要求。这些阐述和要求、部署为审判机关深入推进党风廉政建设提供了根本指引,为基层法院持续做好反腐倡廉工作,为确保司法公正、促进社会正义提供了新的理论、机制、体制支撑。
结合实际,把主体责任“说明白”。“说明白”是落实好主体责任的前提和保障。其一,要向群众说明白。基层法院党风廉政建设的根本目的,是保证干警队伍肌体的纯洁性和廉洁性,为维护群众利益、实现群众利益提供有效保障。因此,人民群众尤其是诉讼当事人有权知情和参与到主体责任的落实中来。基层法院党组要充分做好“宣传员”和“引导员”,通过廉政公示牌等方式,向人民群众宣传法院廉政制度规定,引导诉讼当事人监督、举报干警不廉行为,一经查实,严肃处理,绝不姑息。其二,要向社会说明白。在落实主体责任过程中,要通过多种形式和方式巧借外力、广开言路,把政策规定说明白,把意见建议请进来。例如,定期、不定期邀请人大代表、政协委员、群众代表、新闻媒体、律师、案件当事人和社团组织,对干警落实党风廉政建设情况进行评价。根据评价情况排出廉政等级,将廉政评价等级列入年终考核内容,倒逼干警严格落实党风廉政制度,确保干警公正廉洁执法。其三,要向干警说明白。干警是廉政法纪的执行者,廉与不廉,一线之隔,贪腐与否,一念之间。党风廉政工作的成效,主体责任的落实,就体现在干警们在审判执行工作实践中的一举一动、一言一行。要落实主体责任,归根结底在于每一位干警的廉洁奉公、秉公执法。因此,必须让每一位干警深刻意思到廉政责任重于泰山,党纪国法即为红线,莫伸手,伸手必被捉。只有干警们真正把主体责任弄明白,才会有主体责任的真正落实。
力求实效,把主体责任“做明白”。“做明白”既是关键又是根本,就是要把责任主体真正落实到位,实现“求实效、见成果”,是“学明白”与“说明白”的最终落脚点。一是要多措并举。作为基层法院,要积极探索通过系列有效措施,确保主体责任落到实处。要坚决行使纪检职权。“工欲善其事,必先利其器”,要为院纪检小组行使监察职能提供必要政治保障和物质条件。要严格按照上级要求,积极做好信访举报电话、网络平台建设,拓宽法院工作人员违法违纪举报渠道。院党组要明确纪检小组对审判执行工作、队伍作风建设、干部培养使用、重大项目开支等工作的全程跟踪监督权,在干部任用、晋职和评优评先等方面拥有一票否决权。坚持一案多查。对于违反党风廉政建设规定的部门和个人,可实行责任倒查和逆向追责,先查违纪人员的问题,再查部门负责人的问题,后查分管领导的责任,同时还要对纪检监察部门监督不力、工作失职的问题进行追究。坚持一岗双责。严格落实领导干部“一岗双责”制,基层法院部门负责人和支部书记作为本部门、本支部党风廉政建设第一责任人,对党风廉政建设负全责。凡本部门、本支部工作人员在党风廉政方面出现问题,除追究违纪人员的责任外,同时追究庭(局、科)长和支部书记的责任。坚持严管厚爱。只有坚持用制度管人,用制度管案,用制度管事,才能用制度的笼子关住“四风”,接地气、顺民意,走群众路线;凡违反党风廉政制度的人和事,要敢于亮丑、不怕揭短,本着严管既是厚爱的理念,不管是谁都一查到底、决不手软,视情况给予党纪、政纪处分。二是要领导带头。“火车跑的快,关键车头带”,基层法院主体责任的落实,离不开领导干部尤其是“一把手”的率先垂范、以身作则。要认真贯彻落实中央、省委有关部署和最高法院关于落实党风廉政建设主体责任的实施意见,切实把党风廉政建设提上重要议事日程,真正把主体责任落到实处。在具体工作实践中,“一把手”要真抓真管、严抓严管,切实做到反腐倡廉重要工作亲自部署,重大问题亲自过问,重点环节亲自协调,重要案件亲自督办。三是要协同推进。落实主体责任不是孤立、单项的工作,它与业务工作、单位建设等其他工作相互促进、相辅相成。要坚持把落实主体责任与开展群众路线教育实践活动相结合,同提升审判执行工作水平相结合,同提升服务地方经济建设能力水平相结合,同确保司法公正、提升群众满意度结合起来,同加强自身队伍建设结合起来,坚持两手抓、两不误、两促进,以党风廉政建设主体责任的落实,推动法院事业持续健康发展。
党风廉政工作和反腐败工作具有长期性、持续性、反复性的特点,基层法院党组作为一级党组织,充当好责任主体,把主体责任扛在肩上、落到实处,责无旁贷、义不容辞。落实主体责任,对于建设性、根本性的做好基层法院反腐倡廉工作,具有重大现实和长远意义。