河南省许昌市魏都区人民法院公告
发布时间:2017-07-25 10:40:06
邱晓慧:
本院受理再审申请人胡会雨诉你执行异议之诉纠纷一案已审结。现依法向你公告(2017)豫1002民申5号民事裁定书。自公告发出之日起经过六十日即视为送达。
特此公告
许昌市魏都区人民法院
二零一七年七月二十五日
法 庭:民事审判一庭
承办人:胡伟霞
电 话:0374-3399091
地址:河南省许昌市魏都区延安路39号
责任编辑:杨亚菲
文章出处:魏都区人民法院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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