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小作坊被查封生意停滞 好法官放水养鱼巧执结

发布时间:2018-08-31 17:31:33


    “朱法官,太谢谢您了,是您帮我在生意陷入最低谷的时候度过了难关,现在生意已经有了起色,我这就把钱送过去……”8月30日,被执行人陈某履行完和解协议约定的最后一笔债务后向许昌市魏都区人民法院执行干警朱建光感激道。朱建光在本案中用放水养鱼举措巧妙促使申请人胜诉权益兑现和被执行人资产盘活实现双赢。

    陈某在禹州市经营一家钧瓷作坊。2016年,他以建厂需要资金为由向孙某借款1万元,约定借款期限6个月,如延期应每天支付5%的违约金。借款到期后,陈某因无力返还被告上法庭,孙某请求判令其返还借款本金和3000元违约金的诉讼请求得到了法院支持。

    判决生效后,陈某以没钱为由拒绝偿还,孙某申请强制执行。朱建光接到该案后向陈某电子送达了执行通知书和报告财产令,并告知其拒不履行法院生效判决的严重后果,但陈某没有在规定时间内如实报告财产情况。面对这种情况,朱建光一边电话联系陈某敦促其履行还款义务,一边通过全国网络查控系统查找其名下财产,但都事与愿违。

    为了尽快执结该案,维护申请人的合法权益,朱建光前往禹州市找到陈某所经营的钧瓷店,果断将其店内的钧瓷予以查封。“我所有的资金都投入到了钧瓷上,现在真的是一分钱都拿不出来,请你们再宽限我一段时间,等我把钧瓷卖掉后,会连本带息把钱还了。”面对突然找上门来的执行干警,陈某顿时慌了神,表示愿意还款,但因其经营的是小本生意,且资金缺口大,没有能力一次性履行完毕,希望分期偿还债务。看到陈某并不是有钱不还,而是生意陷入窘境,如果一味查封,不但欠款无法讨回,而且还会把陈某逼上绝境。思前想后,朱建光决定组织双方进行调解。

    第二天,朱建光带着孙某再次来到陈某的钧瓷店。“你也看到陈某现在的经营状况,一下子让他拿出这么多钱的确不现实,我们能不能先解封部分瓷器,给他一点儿时间,等他把瓷器卖掉后,再清偿你的债务,你看这样中不?”为了保障陈某盘活生意,凑齐足够的资金抵偿债务,他对孙某劝说道。通过大量调解,双方达成和解协议,陈某当日筹款偿还2000元,约定剩余欠款分批结清,至8月底偿还完毕。孙某申请解封后,陈某经过三个月的经营,将所有债务全部结清,这才有了开头的一幕。

                                                                             (赵市伟 魏泽森)

责任编辑:和忠    

文章出处:魏都区人民法院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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